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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科学院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结合我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撰写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以从安徽省农业科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合肥市农科南路40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1-62160337;传真号码:0551-62160337;电子邮件:anhuinky@126.com;邮政编码:23003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的要求,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我院实际,大力深化“十四五”总体规划、精准脱贫、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升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政务公开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发挥我院信息公开网站“主平台”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1年共公开信息580余条;制定、转载政策解读70篇,其中上级政策解读7篇、领导解读11篇、专家和媒体解读52篇;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20件,政协提案10件,人大建议10件;人事招聘信息19篇;主动公开院本级和院属单位2020年度决算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0件、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院属单位预算15件。

二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通过“院长信箱”公开回复网民留言11条,均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答复,通过电话回访,群众满意度100%。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发布相关防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指导32条。针对春季小麦、蔬菜、果树等病虫害威胁,发布相关防治技术12条;针对特大洪涝灾害,发布水灾后综合种养技术指导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程》,建立健全我院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2021年,我院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院是省政府直属综合性农业科研事业单位,非行政机关,无行政权力,无行政信息产生。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1. 继续优化我院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智能化搜索功能;在“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中,新增“院属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栏目;按照国务院公开办要求,重新编写我院信息公开指南。

2. 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根据《安徽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安排专人专岗,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关心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提供技术需求办理渠道。2021年全年受理来电600余件,所有事项均按时办结,答复满意率100%。

3. 开展院信息公开理论研究。申请院“优化省级农科院信息公开工作路径研究”软课题项目,开展省级农科院信息工作理论研究,采取线上问卷调查和线下走访调研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调研部分省直相关单位和兄弟院所,形成我院信息公开调研报告1篇、公开发表论文1篇,不断提升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院领导亲自部署安排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院办公室主任亲自抓具体工作落实,定期沟通交流政务公开事项,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农业科学院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各方责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稳步向前。

二是加大整改力度。针对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通过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院办公室主任参加了由省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班;定期组织交流会,学习全省其他单位在政务公开领域先进的工作制度、方法和经验,结合我院实际,取长补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年来,我院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读数量较少,解读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足;三是院属单位主动上报的公开信息较少。

2022年,我院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在以下方面加强工作:一是明确解读主体责任,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注重政策解读效果,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管理,适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院是省政府直属综合性农业科研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农业应用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三农”服务工作,非行政机关,无行政权力,涉及行政类事项极少。建议政务公开第三方,根据我院实际情况进行分类考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