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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办公室联系(地址:合肥市农科南路40号;电话:0551—622160337(兼传真);邮编:23000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政府中心任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把“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工作作风落实到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全过程,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做出农科院贡献。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院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的作用,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4年共公开信息600余条;制定、转载政策解读50篇,其中上级政策解读6篇、领导解读3篇、专家和媒体解读45篇;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42件,政协提案18件,人大建议24件;人事招聘信息19篇;主动公开院本级和院属单位2023年度决算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5件、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院属单位预算30件。

二是积极做好民声呼应工作。公开回复“院长信箱”来信19件,处理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8件,所有来信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妥善的答复,群众满意度100%。全年受理来电1000余件,所有事项均按时办结,答复满意率100%。

三是做好农业信息领域公开。针对春季小麦、蔬菜、果树等病虫害威胁,发布相关防治技术15条;针对洪涝灾害,高温干旱等特殊气候环境,发布综合种养技术指导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程》,建立健全我院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2024年,我院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院是省政府直属综合性农业科研事业单位,非行政机关,无行政权力,无行政信息产生。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持续升级完善院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频道不断优化信息检索功能,确保公开信息更加方便、简洁。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在及时公开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政务微信等新媒体优势,通过图片,PPT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三农政策法规的解读阐释、宣传引导。三是进一步厘清公开与不公开的边界,科学精准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不定期开展易错词、敏感词筛查清理,确保无错误链接、错别字和空白栏目,公开内容完整、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院领导亲自部署安排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院办公室主任亲自抓具体工作落实,定期沟通交流政务公开事项,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各方责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稳步向前。

二是抓好任务落实。按时规范编制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2023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提出的任务和问题,制定目标清单,明确落实措施,确定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各方面问题按时整改到位。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稳步前进。

三是积极参加学习。院办公室1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了电子政务培训班;定期组织交流会,学习全省其他单位在政务公开领域先进的工作制度、方法和经验,结合我院实际,取长补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年来,我院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随着公开信息领域的不断增多,现有的信息公开栏目体系已不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开需求。二是信息公开影响面局限性较强,推广和公布信息的渠道以院门户网站为主,受众面不够广泛。三是与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沟通联络不足,工作方法以埋头苦干为主,灵活性、创新性不足。

2024年,我院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在以下方面加强工作:一是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贯彻执行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依申请公开答复的相关表述,更加规范准确。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渠道,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系统,为申请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三是加强与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沟通联络,适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院是省政府直属综合性农业科研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农业应用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三农”服务工作,非行政机关,无行政权力,涉及行政类事项极少。建议政务公开第三方,根据我院实际情况进行分类考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